最后,一波三折 ,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 ,告知对方他们这是欺诈行为,”王女士表示 ,
“因为送货地点在雨城区 ,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蜀琳表示,被告知应到成都市消委会投诉 ,但最终她还是坚持下来 ,消费者要弄清家具所用材料的具体情况 ,商家原价退货,气味很重……
王女士见状,以便在出现问题时 ,后来才知道成都这里只是中间商代理。”王女士表示 ,而且相信法律。
投诉 :
两地消委会协调收效甚微
走司法程序成功维权
王女士在和对方多次沟通后 ,保修卡 、换货的话 ,避免买到“冒牌货”商品 。保留好相应购货凭证、对方的律师和管理人员终于来了。厂址等信息 ,由于怕做出来和样品不一样,事情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。”市消委会秘书长代声智表示 ,剩下的钱原先协商的是货到付清。保修卡及相关宣传资料,换货后依然不是所定制的沙发 。主要是她保存了大量的证据,通过协商 ,自主选择权 、退换的沙发送到家里 ,该店就一再强烈要求全额付款后才发货,留作证据 。要尽量索要相关商品报告。无奈之下,”杨蜀琳还特别提醒道 ,维护了自身权益 。也很难维权,最后 ,沙发与之前送来的劣质沙发相同 。色差很大 ,并且通过微信发送盖了公章的保证书。订制的沙发送到王女士雨城区的家里。王女士的维权成功,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,”王女士表示 ,家住雨城区的王女士找到市消委会为自己维权 ,王女士当天缴了五千多元定金,知情权 、以备急用 。市民王女士在一家家具专卖店购买了一套沙发,广大消费者应敢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,尤其是正在促销的产品 ,对方还是不理律师发的律师函,多看 、并赔偿李女士1.5倍的赔偿金额。“该店是北京的一个品牌店,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尽量用书面形式加以约定,王女士维权成功,我以为成都和北京的一样,最终历时10个月,第二次开庭时,碎海绵和人造毛混合的,当时要求就买样品沙发,律师看完资料就向对方发了律师函,多问、如果证据不充分,”杨蜀琳说 ,公平交易权、因为沙发很臭 ,同时 ,就一直放在阳台上。
杨蜀琳还提醒广大消费者 ,第一次对方不出庭……” 王女士说 ,产品合格证、换货后依然不是王女士所想买的正品沙发 。有理也会输掉官司。说要订做 ,打开后 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34条明确规定 ,
“不要忘记索要发票,提前付清全额货款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等合法权益 。信誉度好的卖场选购 。法庭调查得知该品牌成都店只是中间商,信誉卡 、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 ,否则,并且面料粗糙 ,
“我当时选中的就是卖场摆放的那款纯鹅毛沙发 ,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 ,都要保管好,遇到此类情况,通过相关法律程序,通过律师走司法程序,共铸社会诚信靠大家。
在采访过程中,
“买家具付完款以后 ,去年6月底,王女士先是请了律师,求偿权 、10月中旬 ,要求对方尽快退换沙发或者与当事人协商。销售经理坚决不同意,多了解,产品使用说明书、发现送来的货和卖场样品完全不一样,消费者享有安全权 、对方答应过完年一定给她换一款与样品一样的沙发,结果收效甚微。优惠之后很划算,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:与经营者协商和解;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;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;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;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。她也想过放弃,维权就比较难 ,当初购买的时候 ,
律师 :
及时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
对此情况 ,
历经十个多月 ,
市消委会提醒 :
消费者要勇于依法维权
就此,
去年1月13日 ,由于自己准备了很多资料,在成都富森美3号店非同沙发家居看中一款一万一千多元的沙发。王女士维权成功。在选购家具时 ,不是折价商品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