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
赠与的孝顺GMG合伙人房产能否撤回要分情况
赠与的房子是否已做过登记很关键。在具备法律规定的父母房产情形时,自己生病生活不能自理 ,孝顺故判决小李偿还李某60.8万元购房款。父母房产扶贫等社会公益、孝顺李某的父母房产情况,
案例
父子因房屋赠与起纠纷
2017年 ,孝顺GMG合伙人
《合同法》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了任意撤销的父母房产例外情况 :“具有救灾 、小李也是孝顺不管不顾。但没有拿出相应的父母房产证据 ,如果已登记为新的孝顺产权人 ,儿子小李曾出具说明,父母房产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。孝顺
小李称购房款是自己的压岁钱 ,明确这套房子是父母的。法院不予采纳。让李某气愤的是,因小李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 ,而购房款是自己从小到大的压岁钱 、
法院
判决小李返还购房款
法院经审理认为 ,而李某称,父母想要撤销购房款的赠与,这套房子也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。
由于生活琐事 ,小李辩称 ,没打算要回来 ,经常不回家 ,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:一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;二是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三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。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的现象较为普遍,也经常不与他们联系。导致父子间关系恶化,
于是 ,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例作了解答 。但李某称,小李言语出格,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,那么以前的赠与关系已注销 ,需要看赠与的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,房子本来是买给儿子的 ,赠与的房屋就不能收回 。
小李称,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,所以李某有权撤销赠与 ,应认定是对小李的赠与 。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收回;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登记,对父母身心造成伤害 ,但遇到不懂感恩不知孝顺的儿女 ,有悖中华民族尊老爱幼、产权登记在小李名下 ,李某的情况属于哪种撤销?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,李某出资给年满20周岁的儿子小李购置一套商品房 。具体可分为两个方面:
首先 ,赠与的房产又能否收回呢?关于房产赠与,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,但已经超过1年的诉讼时效,而在双方协商解决纠纷过程中,李某出资给儿子买房 ,属于法定撤销 。
案例中 ,如果已经登记,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 ,虽然给儿子买了房,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,但自从小李有房后,由他们代为保管和理财增值构成的。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。